• 遵守法律

    当使用造梦社服务时,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(下称"中国")的相关法律法规,包括但不限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》等。用户只有在同意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时,才有权使用造梦社服务(无论用户是否有意访问或使用此服务)。请用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将其妥善保存。

  • 项目筹款

    造梦社是一个让用户(即“项目发起人”)通过提供回报向支持者筹集资金的平台。您作为项目发起人,社会大众可以与您订立合同,在造梦社创建筹款项目。您作为支持者,可以接受项目发起人和您之间的回报和契约,以赞助项目发起人的筹款项目。造梦社并不是支持者和项目发起人中的任何一方。所有交易仅存在于用户和用户之间。

  • 通过造梦社的支持项目,您须同意并遵守以下协议,包括如下条款:

    • 支持者同意接受在其承诺支持某项目时提供付款授权信息 。
    • 支持者同意造梦社及其合作伙伴授权或保留收费的权利。
    • 若因故须被退票,退票金额将被扣除使用第三方平台(微信、支付宝或网银以及接收短信所产生的费用)的2%
    • 回报预期的完成日期并非约定实现的期限,它仅为项目发起人希望实现的日期。
    • 为建立良好的信用和名声,发起人须按期完成项目的完整实施。
    • 项目发起人可以在项目成功后直接向支持者要求额外信息。为了顺利获得回报,支持者须同意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给项目发起人相关信息。
    • 如活动难以进行或无法满足回报需求时,项目发起人可应支持者的请求而退款 。
    • 项目发起人须满足项目成功后支持者的回报需求,或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退款。
    • 项目发起人可随时取消或退款给支持者,退款完毕时,无须实现回报要求。
    • 造梦社保留随时以任何理由取消项目的权利。
    • 造梦社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拒绝、取消、中断、删除或暂停该项目。造梦社不因该行为承担任何赔偿。造梦社的政策并非评论此类行为的理由。
    • 在项目成功和获得款项之间可能存在延迟。
    • 项目费用:造梦社项目费用是5%。包括支付宝,信用卡和服务器费用。
    • 项目发起人在收取款项后应根据支持者的要求开具正规票据,包括发票或收据。

      造梦社不承担任何相关回报或使用服务产生的损失或亏损。造梦社无义务介入任何用户之间的纠纷,或用户与其他第三方就服务使用方面产生的纠纷。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服务的交付,其他条款、条件、保证或与网站活动相关联的有关陈述。造梦社不负责监督项目的实现与严格执行。您可授权造梦社、其工作人员、职员、代理人及对损失索赔权的继任者所有已知或未知、公开或秘密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服务。

  • 项目发起人资格

    1. 已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未满18周岁者请由监护人协助提供相关资料
    2.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或能提供长期在中国居住证明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
    3. 拥有能够在中国地区接收人民币汇款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户
    4. 提供必要的身份认证和资质认证,根据项目内容,有可能包括但不限于:身份证,护照,学历证明等
    5. 造梦社的注册用户,已仔细阅读、同意并无条件接受造梦社用户协议所涉全部内容
    6. 其他根据项目发起、执行需求相关的必须条件
    7. 项目发起人需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,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  • 项目基本要求和限制

    1. 项目类别:
      • 造梦社支持以下项目:科技,设计,影像,音乐,出版,人文,活动。
    2. 项目发起:
      • 在项目发起和筹资过程中传达的信息是发起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
      • 发起人对项目内容以及项目文案的文字、图片和视频等内容应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,不得侵犯他人权利
      • 发布、转载或提供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、社会公德和互联网社区秩序
      • 项目在造梦社上线期间,不得在其他类似的众筹平台发布内容一致或相似的项目
      • 使用由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时,应已获得相应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并做出署名
      • 关于知识产权的特别友情提示:
        • 在造梦社上发起的项目上线后,项目相关信息会被公开,发起人需预知公开的后果
        • 当发起有关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和商标等涉及工业产权的项目时,发起人应当事先做好相关权利保护
    3. 项目发起之禁止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目:
      • 禁止发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善良风俗的项目
      • 禁止发起涉及股权分红、贷款还贷、利润分红、版权出售等类型资本运作相关的项目
      • 禁止发起涉及政治、宗教和民族问题的项目
      • 禁止发起满足个人物质需求的项目
      • 禁止发起没有回报的项目
      • 不接受项目和回报周期过长的项目
      • 其他造梦社认为应当禁止发起的项目
    4. 项目回报:
      • 项目必须根据支持的金额设置可执行的回报,包括实体回报或非实体回报
      • 项目成功后,发起者必须按照承诺执行回报
    5. 关于项目回报内容的特别声明:
      • 回报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善良风俗
      • 发起者对回报内容应享有完整、独立的处分权
      • 得以股权、债券、分红、利息形式为回报
      • 不得以食品作为回报
      • 不得承诺夸张、难以实现的回报
      • 不再接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