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用自己热爱的方式——创作忠于内心的歌曲;也祝愿每一个善良且坚强的灵魂,都将光芒万丈!
The 109乐队成立于西安。
一直以来以新趣而温暖的听觉体验广受好评。2018年参加《古新II》合辑录制,并首次发布单曲《我不愿失去你》;2019年发布单曲《别哭 我会在你身边》、《她》;2020年夏天,发布首张专辑《你好 世界》。2021年5月发布新单曲《七千》。踏足城市:西安、北京、上海、成都……希望不久后,可以见到更多的更遥远的朋友们!
官方微博/微信公众号/微信视频号/街声/同感/B站/秀动/网易云音乐/QQ音乐:The 109乐队
乐队成员:
Vocal/李嘉玮
Guitar/杨礼铭
Bass/李勰
Drummer/张赫夫
2019年演出履历:
1、2019.1.5光音拾陆,2018大灌音乐封箱颁奖礼暨光音拾陆乔迁音乐节
2、2019.3.15光音拾陆,大灌音乐6周年#去伪存真#摇滚专场
3、2019.4.20光圈CLUB,中国摇滚乐手·树村音乐呈现#这是一场摇滚 演出#
4、2019.5.1汉中天汉长街,2019中国最美油菜花海音乐节
5、2019.5.3光音拾陆,大灌音乐会员日#西安摇滚新势力#
6、2019.5.4老城根G-park浅葱小唱,原创音乐会
7、2019.5.13西北大现代学院,2019大灌音乐高校巡演Sta.1
8、2019.5.17迷蝶,饭醉团伙厂牌16周年 内心深处乐队巡演西安站嘉宾
9、2019.5.18西安,草莓音乐节
10、2019.6.8白鹿仓,#气球音乐节#
11、2019.6.25大华1935车厂,小黄毯 #非音乐 不合作#
12、2019.7.7大华1935叁剧场光圈CLUB,NSP启动仪式 嘉宾
13、2019.7.16大华1935叁剧场光圈CLUB,穷游&酷航#年轻计划 无限躁动#岛屿心情乐队专访 嘉宾
14、2019.8.16Vein未来俱乐部,#漫游之夜·蓝莓音乐节#VOL.7
15、2019.9.6陕西音乐广播电台,FM98.8 节目嘉宾
16、2019.10.3益田假日世界购物中心,#益田音乐节#VOL.3
17、2019.10.4高新创业咖啡街区, #2019嘉会坊创客音乐现场#
18、2019.10.19光音拾陆,大灌音乐#新秀之夜#
19、2019.11.1光音拾陆,大灌音乐会员日
20、2019.11.7长安大学,2019大灌音乐高校巡演Sta.2
21、2019.11.16光音拾陆,#大灌室内音乐节#
22、2019.12.31Vein未来俱乐部+光音拾陆,大灌音乐跨年夜#双灌齐下#
2020年演出履历:
1、2020.1.11 MAO西安,大灌音乐#颁奖礼暨封箱派对#
2、2020.01.15北京MAO 在水星厂牌封箱
3、2020.5.23 西演Live•光圈Club,#天空之城#计划
4、2020.5.29 ZTN Studio,KFC#塔可青年#宣传活动拍摄
5、2020.6.13 西演Live•光圈Club,西演开箱#摇滚之夜#
6、2020.7.11 Vein,《未来大世界》西安青年之声DVD录制
7、2020.7.31 创矩音乐现场,失眠少年#赛璐洛#首专巡演西安站 嘉宾
8、2020.8.8 大华1935•西演Live•光圈Club,大灌音乐7周年
9、2020.8.8 老城根G-Park,中国体育彩票#全民运动嘉年华#商演
10、2020.8.25 大唐不夜城,#TANG潮LINE锁反应#CC卡美珠宝商演
11、2020.9.19 上海,#东岸迷笛派#
12、2020.9.25 MAO成都,#超级夜猫#mini是没音乐节
13、2020.9.26 MAO西安,双城限定#城市逃离计划#VOL.2
14、2020.12.5 大华1935•西演Live•光圈Club,#大灌会员之夜#
2021年演出履历
1、2021.3.20西演Live•光圈Club,「仲春」The 109乐队+NoSleep Child失眠少年 联合专场
2、2021.3.26西演Live•光圈Club,大灌长安“卡拉不OK”2020年度颁奖典礼
3、2021.4.2西演Live•光圈Club,大灌音乐8周年
4、2021.6.19西演Live•光圈Club,西演LIVE呈现#混沌现场
2021年9月24日 20:00
¥48.00
2021年9月24日 20:00
¥30.00
2021年9月24日 20:00
¥50.00
03/29 - AXIS*Invites:Kino Beats
2021年9月24日 20:00
¥65.00
2021年9月24日 20:00
¥60.00
2021年9月24日 20:00
¥100.00
Discounts
条款和条件
-
遵守法律
当使用造梦社服务时,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(下称"中国")的相关法律法规,包括但不限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》等。用户只有在同意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时,才有权使用造梦社服务(无论用户是否有意访问或使用此服务)。请用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将其妥善保存。
-
项目筹款
造梦社是一个让用户(即“项目发起人”)通过提供回报向支持者筹集资金的平台。您作为项目发起人,社会大众可以与您订立合同,在造梦社创建筹款项目。您作为支持者,可以接受项目发起人和您之间的回报和契约,以赞助项目发起人的筹款项目。造梦社并不是支持者和项目发起人中的任何一方。所有交易仅存在于用户和用户之间。
-
通过造梦社的支持项目,您须同意并遵守以下协议,包括如下条款:
- 支持者同意接受在其承诺支持某项目时提供付款授权信息 。
- 支持者同意造梦社及其合作伙伴授权或保留收费的权利。
- 若因故须被退票,退票金额将被扣除使用第三方平台(微信、支付宝或网银以及接收短信所产生的费用)的2%
- 回报预期的完成日期并非约定实现的期限,它仅为项目发起人希望实现的日期。
- 为建立良好的信用和名声,发起人须按期完成项目的完整实施。
- 项目发起人可以在项目成功后直接向支持者要求额外信息。为了顺利获得回报,支持者须同意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给项目发起人相关信息。
- 如活动难以进行或无法满足回报需求时,项目发起人可应支持者的请求而退款 。
- 项目发起人须满足项目成功后支持者的回报需求,或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退款。
- 项目发起人可随时取消或退款给支持者,退款完毕时,无须实现回报要求。
- 造梦社保留随时以任何理由取消项目的权利。
- 造梦社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拒绝、取消、中断、删除或暂停该项目。造梦社不因该行为承担任何赔偿。造梦社的政策并非评论此类行为的理由。
- 在项目成功和获得款项之间可能存在延迟。
- 项目费用:造梦社项目费用是5%。包括支付宝,信用卡和服务器费用。
- 项目发起人在收取款项后应根据支持者的要求开具正规票据,包括发票或收据。
造梦社不承担任何相关回报或使用服务产生的损失或亏损。造梦社无义务介入任何用户之间的纠纷,或用户与其他第三方就服务使用方面产生的纠纷。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服务的交付,其他条款、条件、保证或与网站活动相关联的有关陈述。造梦社不负责监督项目的实现与严格执行。您可授权造梦社、其工作人员、职员、代理人及对损失索赔权的继任者所有已知或未知、公开或秘密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服务。
-
项目发起人资格
- 已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未满18周岁者请由监护人协助提供相关资料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或能提供长期在中国居住证明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
- 拥有能够在中国地区接收人民币汇款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户
- 提供必要的身份认证和资质认证,根据项目内容,有可能包括但不限于:身份证,护照,学历证明等
- 造梦社的注册用户,已仔细阅读、同意并无条件接受造梦社用户协议所涉全部内容
- 其他根据项目发起、执行需求相关的必须条件
- 项目发起人需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,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-
项目基本要求和限制
- 项目类别:
- 造梦社支持以下项目:科技,设计,影像,音乐,出版,人文,活动。
- 项目发起:
- 在项目发起和筹资过程中传达的信息是发起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
- 发起人对项目内容以及项目文案的文字、图片和视频等内容应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,不得侵犯他人权利
- 发布、转载或提供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、社会公德和互联网社区秩序
- 项目在造梦社上线期间,不得在其他类似的众筹平台发布内容一致或相似的项目
- 使用由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时,应已获得相应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并做出署名
- 关于知识产权的特别友情提示:
- 在造梦社上发起的项目上线后,项目相关信息会被公开,发起人需预知公开的后果
- 当发起有关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和商标等涉及工业产权的项目时,发起人应当事先做好相关权利保护
- 项目发起之禁止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目:
- 禁止发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善良风俗的项目
- 禁止发起涉及股权分红、贷款还贷、利润分红、版权出售等类型资本运作相关的项目
- 禁止发起涉及政治、宗教和民族问题的项目
- 禁止发起满足个人物质需求的项目
- 禁止发起没有回报的项目
- 不接受项目和回报周期过长的项目
- 其他造梦社认为应当禁止发起的项目
- 项目回报:
- 项目必须根据支持的金额设置可执行的回报,包括实体回报或非实体回报
- 项目成功后,发起者必须按照承诺执行回报
- 关于项目回报内容的特别声明:
- 回报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善良风俗
- 发起者对回报内容应享有完整、独立的处分权
- 得以股权、债券、分红、利息形式为回报
- 不得以食品作为回报
- 不得承诺夸张、难以实现的回报
- 不再接受
- 项目类别:
联系我们
- 关于网站上的问题:
support@zaomengshe.com - 关于活动的问题:
admin@zaomengshe.com - 其他的联系方式:
- 造梦社微博:造梦社
- 造梦社微信服务号:zmsevents
- 造梦社微信订阅号:zaomengshe
- 公司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2号凯莱帝景A座25楼E,邮编:610000
- 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09:30-17:30
确定想要放弃更改?